根据市事改办《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事改办〔2017〕4号),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事项进行了联合审核,现予以公示。今后,未列入清单的业务事项,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需要新增、调整业务事项的,由各单位及其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准。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接收。联系电话:0539-2966012。
附件:市畜牧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
临沂市畜牧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