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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水县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信息化让养殖场户“零跑腿”
    2020-12-01 魏善玲 陈淑才  审核人:

    经省畜牧兽医局现场调研,沂水县作为全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县,积极推行便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实名制(人脸识别)等创新性建设工作。

    便携出具的动物B证一式两联,宽度为80mm,长度在 175mm的基础上根据耳标等信息量作适当增加。空白证为卷筒热敏纸,印有检疫证明名称、种类及监制专用章等,内容由便携式打印机直接打印,一并打印动物检疫业务专用章及官方兽医签名的电子签章。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实名制(人脸识别)在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或现场检疫环节,使用“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设备,采集检疫申报对象数据信息。

    沂水县是全省便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和产地检疫申报实名制(人脸识别)工作试点县。该县立足全县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现状,积极引导,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屠宰厂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组织官方兽医进行集中培训,让每位官方兽医熟悉掌握操作流程。“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现场查验、现场出证”的检疫模式,让广大养殖户享受到“零跑腿”的便捷服务,有效解决了现场检疫后往返取证的难题,畅通了检疫工作断点,让动物检疫工作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目前,该县共配备便携式打印机119部,实名认证制手机19部,便携式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已在全县全面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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