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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沭县畜牧中心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筑牢廉政第一道防线
    2020-11-26 任保英 谢瑞海 陈淑才  审核人:

    “玉山畜牧兽医站刘某某违反检疫工作程序,在未见到畜牧运载车辆的情况下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近日,一份临沭县公安机关案情通报转到了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反映县畜牧中心刘某某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县畜牧中心党组接到案情通报后,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决定结合举办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讲廉政党课的契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第一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县畜牧中心党组认真落实《临沭县党组(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加大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力度,结合工作需要,通过创新和规范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口头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直指问题所在,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同时,建立一人一档、全程留痕,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截至目前,该县畜牧中心党组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次,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书面检查6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切实起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犯大错、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已正成为我县畜牧中心党组的共识。下一步,畜牧中心党组将结合各级巡视巡察、日常检查、信访举报、热线反映等方式途径,及时了解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纠错、救治功能,第一时间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决不姑息迁就,筑牢廉政勤政第一道防线。”县畜牧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正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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