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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制定畜牧养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分级管理意见
    2018-11-08 兰山区畜牧兽医局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防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出现“一刀切”损民伤民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兰山区制订了全区畜牧养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分级管理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兴牧富民”为目标,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实施“环保养殖、生态发展、兽药减量无公害”工程,推进全区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全力打造城市型都市现代畜牧业“升级版”。

    实现对全区所有养殖场实行建档立卡、分级管理,实行AA、A、B、C四级管理模式。到2020年底,全区规模养殖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到2020年底,全区AA级养殖场达到10处以上,A级养殖场达到60处以上,B级养殖场达到150处以上。

    二、分级管理具体办法

    AA级标准:达到A级管理的养殖场,同时实现了种养结合或取得了产品质量品牌认证,实现了畜牧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列入AA级管理,优先安排各类畜牧发展项目。

    A级标准:需达到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条件,饲料使用管理规范,兽药减量无公害使用。同时按照养殖规模建设相配套的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使用,没有污染现象的发生。

    B级标准:养殖场按照养殖规模建设相配套的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使用,没有污染现象发生的;废弃物由第三方进行处理的按照B级进行管理。

    C级标准:养殖场建设了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但建设不规范或使用不规范;或者是没有建设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有污染风险的养殖场。该类养殖场必须限期整改,要明确整改期限,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先停产再整顿。对C级养殖场进行重点督导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制度,最终达到所有养殖场全部进入B级以上管理,达到B 级以上标准的发放农业部登记备案的养殖代码等有关证牌。

    意见要求各级要加大对养殖场户督查指导力度,不断提升规范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机制,确保长效运行。养殖专业户的管理参照此标准,也要建设相应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设施,避免养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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