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畜牧业在农业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人们对绿色生态养殖的要求越来越高。兰陵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结合县域实际,综合施策,降低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一是提升环保责任意识,推动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加大入户指导与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养殖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同时,压实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巡查监管责任,将省市县环保部门转发的养殖污染信访案件及12345等污染舆情信息,纳入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工作月度考核,督促其及时上报乡镇政府,联合开展入户巡查指导,确保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及时见效。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原则,通过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好氧堆肥等方式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促使粪污还田利用(粪便堆肥还田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和循环利用(粪便处理后用作牛床垫料、污水处理后回冲圈舍),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大日常粪污污染巡查指导,对配套设施不完善、老旧、不符合雨污分流要求的养殖场,要求及时完善、修缮和新建,满足沉淀池和储粪场防雨、防水、防渗透的需求,目前全县标准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并正常投入运用。
三是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根据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月考核情况,了解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清洁燃煤替代使用情况。同时,广泛宣传并跟踪服务指导,全县共发放宣传明白纸600余份,让畜禽粪污治理深入人心,争取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最大化,从而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截至目前,兰陵县规模场数量已增加至600余个,2021年底共产生粪污46.9余万吨,粪污利用率达100%;规模以下养殖场共产生粪污67.74余万吨,粪污利用率为76%,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63%,较去年提升了3个百分点,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已逐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