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的规范处置,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汛前畜禽养殖有关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牧畜函字〔2021〕27号)、《沂水县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意见》,对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成效,县畜牧中心立足业务实际,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就有关大型水库上游及主要河道沿岸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摸排,对存在粪污随意露天堆放、偷排直排等现象的养殖场,及时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设施配建指导服务,督促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
通过专项行动,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有关水库上游及主要河道沿岸畜禽养殖场不再出现随意露天堆放、偷排直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