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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免疫 强化监管 我市进一步部署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
    2014-07-29   审核人:

    自7月7日我省逐步恢复活羊跨省调运以来,各地活羊交易及长远距离调运日益频繁,小反刍兽疫防控压力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7月23日,省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通知》(鲁牧防发〔2014〕42号),提出全面免疫、强化监管等新要求,我市结合防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部署、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是积极开展免疫注射。对我市活羊全部实施小反刍兽疫免疫,并及时开展抗体检测,认真做好补免,确保有效保护。要积极做好小反刍兽疫疫苗储备,切实强化疫苗监管,严禁倒卖疫苗。

    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在强化疫情排查、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的基础上,严格督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跨省调运非屠宰用、乳用、种用动物落地报告及隔离观察制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

    三是重点抓好检疫监管。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前期全省活羊调运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外调羊只实验室检测,严格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签字官方兽医人数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对违规出证、倒买倒卖耳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四是不断强化联防联控。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辖区内羊只交易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切实强化对活羊交易场所的监管力度。特别要严格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规活羊交易的高压态势,努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五是切实做好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活羊免疫、调运、检疫、疫情报告等政策措施,让广大羊只饲养、经营等业户深入了解。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违规交易活羊行为的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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