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临沂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全市各县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出《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重
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防指发【2014】3号),要求全市切实做好2014年度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 、科学把握,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既是实现全年防控目标的关键,也是建设全市现代畜牧业的关键。各级要按照全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坚决扎实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注射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不留空档。我市今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2月底开始,4月10日全面完成。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春防资金和疫苗,做好免疫队伍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继续推行规模饲养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认真落实养殖场自购强免疫苗逐级备案制度,强化疫苗监管,规范免疫档案,做好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同时,各县区要结合本地畜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切实抓好牛羊布病、狂犬病等其它重要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二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搞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做好集中监测、日常监测、定点定时监测工作,开展专项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关注辖区内动物疫病发展趋势和动向,对发现的苗头性、突发性动物疫病,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以种畜禽、奶牛等主要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为重点,突出抓好畜禽饲养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的动物疫病净化。三是加强检疫监督,严防外疫传入。各县区要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严格依法实施检疫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内查外堵”,加大道路检查站的工作力度,强化畜禽调运和市场流通监管,保障调入畜禽的安全,严防外疫传入。 四是加强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实验室菌毒种保存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菌毒种保藏、运输、使用规定,对违法保存菌毒种和样本的要监督其就地销毁,或者立即送农业部指定的保藏机构保存。要加强病源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管理,防止未经审批非法从事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实验活动。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生物安全。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要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快速反应程序,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各级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严格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级防控责任制,切实将资金落实、畜禽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报告、应急处置等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切实构筑起科学的防控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动物防疫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将疫苗、监测、村级防疫员补助等经费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防疫体系建设,深化兽医体制改革,健全基层防疫机构和队伍。四是强化部门配合。畜牧兽医、发改、财政、卫生、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共同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和目标考核。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坚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定点联系制度和督导考核制度,坚持“日报告、周通报”制度、“疫苗空瓶回收”制度、“补免日”制度,全面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我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