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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畜禽养殖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成效显著
    2012-12-13   审核人:

    今年以来,为加强养殖环节源头监管,整顿和规范畜禽养殖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畜牧局按照市政府食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市畜禽养殖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各级畜牧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整治成效显著。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及各县区畜牧局高度重视养殖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顿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将专项行动责任和分工细化量化后落实到各个责任科室,形成了分工明确、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信息调度和督查指导,积极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市畜牧局开展的全年两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年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场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肉品消费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消费者安全消费能力。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培训72场次,培训人员4653余人次,印发宣传培训资料42103余份。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各界对养殖环节畜产品监管工作的普遍关注和大力支持,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自觉性,为提高肉类安全水平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建全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了兽药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监管兽医挂牌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畜产品抽检、畜产品安全可追溯等各项生产监管制度,结合在全市开展的瘦肉精、兽药和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活动,对投入品生产、养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道路检查和检测等关键环节层层把关;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提升畜牧业整体素质;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畜牧投入品和养殖环节畜产品的监督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

    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突出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饲喂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不断巩固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成果。通过开展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畜禽养殖环节、动物屠宰加工企业管理和运输环节监管等拉网式排查行动,严厉打击成为监管常态化,切实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和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全市养殖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473人次,检查养殖场、养殖小区、散养户和无害化处理设施3239家次;监督抽检尿样5097批次,禁用药物和抗生素监测773批次;查处违法行为58起,其中责令整改32起,立案查处26起,移交6起;当场处罚13起,罚没款1800元,立案查处26起,罚没款5.375万元;查处羊31只、家禽22000只、动物产品245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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