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为禁养区畜禽养殖户关停搬迁开展“过桥”行动的倡议
    2017-08-22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生产发展,配合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临沂市畜牧局决定在全市发起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开展“过桥”行动的倡议。

    一、行动内容

    各县区搭建供需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禁养区搬迁关停养殖场户活畜禽出售转移、设施设备转卖处置、人员转产转业求职等相关信息及非禁养区养殖场户租售、供求,人员招聘、培训等相关信息。

    二、组织运行

    本次行动由各级畜牧部门主持推动,相关行业协会或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具体承担落实。实行辖区服务为主,跨区服务为辅的信息服务方式;以县区服务为主,省市为辅的上下联动组织运行模式。供需信息由养殖场提供,县级畜牧部门或协会负责汇总本县信息。市级畜牧部门负责汇总跨县信息,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汇总跨区域信息。

    市里将利用临沂畜牧网(http://www.lyxm.gov.cn/),临沂畜牧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免费发布信息,各县区要利用自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鼓励辖区内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向业者发布信息。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行动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的重大意义;更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搬迁过程中开展“过桥”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着为民服务的思想,急业者之所急。二是统一和提高认识,既要确保环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也要注重把环境保护与畜牧生产融合起来,尽可能减少业者损失,保障畜产品有效供应。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切实搭建“过桥”信息服务平台,设置专人负责,及早公布联系电话、邮箱和发布平台。要利用体系和组织优势,整合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户、经纪人等社会资源,及时向业者提供“过桥”信息。二是夯实基层,特别是养殖大县,都要落实建立类似交流平台,由专人负责,在禁养区与非禁养区之间搭建起沟通桥梁。

    (三)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加大“过桥”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业者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上下联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过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二是改进服务手段,省里正在开发“过桥”行动信息平台手机 APP,将会很快投入使用。各县区要配合参与到平台建设运营中来,同时要借助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重视微信、微博等快捷新媒体工具,特别要发挥各种养殖专用微信群、QQ 群、朋友圈等的作用,让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的业者都认识和自愿参与到“过桥”行动中来,营造支持“过桥”行动的良好氛围,提升服务效率。

    (四)临沂市畜牧局联系方式

    猪业“过桥”行动:谭善杰,2966196;

    禽业“过桥”行动:李家伦,2966028;

    奶牛及其他畜禽“过桥”行动:袁力、徐晓龙,2966011。

    临沂市畜牧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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