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兽医系统继续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和《临沂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快转变兽医事业发展方式,有效促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为保障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一)不断健全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体系。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探索重大动物疫病强免新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自购备案制度,深入开展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年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动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抓好优先防治病种的免疫和监测。制定实施2014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继续实施规模饲养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严格落实每月补免日制度,及时做好免疫效果分析评估,确保免疫质量。制定实施2014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继续组织做好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净化和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的持续监测。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储备管理,做好应急值守。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强化动物门诊疫情信息管理,做好动物疫情信息和疫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继续强化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重点围绕羊场、牛场监测净化做好布病防治,适时推动实施全市布病防治计划,强化定期检测,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治、奶牛结核病防治,做好监测、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切实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突出做好关键地区和关键环节的监测、巡查,加强检疫监管,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传入。
(五)统筹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控。制定全市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免疫指导方案和牛羊常见疫病防控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开展科学防控工作。不断强化防疫宣传,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提高养殖经营场所生物安全水平,降低动物发病率、死亡率。
二、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缓冲区)评估认证工作
(六)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实验室仪器设备,强化培训,提升人员技术水平,确保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具备开展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能力。
(七)完善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加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公布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无疫区的指定通道。统筹规划动物隔离场的建设,尽快落实土地和项目政策支持。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确保有效运转。
(八)强化软件档案建设。按照无疫区管理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要求,逐级开展自我评估工作,市、县级对现场评审表内容逐项进行落实,全面做好各类书面证明资料的归档、整理和补充完善,保证各类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九)逐步构建全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适时制定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强化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全市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及时总结并推广试点经验。
(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探索建立多部门、跨区域、无缝隙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模式,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机制,对监管对象实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加快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进程,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跨省种用乳用动物调运检疫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标准。加快推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进程,强化检查站日常管理。强化检疫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
(十一)加快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牲畜耳标管理,规范信息采集、上传和查询工作。加快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和市级畜牧信息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做好中央和省、市级数据中心对接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积极争取条件,强化检疫监管手段,充实检疫监管人员队伍,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不断强化全流程同步检疫监管,全面促进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开展。积极配合做好畜禽屠宰管理职责交接工作。
四、加强兽医医政管理
(十三)加强兽医机构队伍管理。加强兽医队伍信息系统管理,提升兽医机构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落实《2012-2014年山东省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强化官方兽医培训。继续做好2014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认真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继续推进兽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四)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完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相关制度,推进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规范化管理。
(十五)强化兽医实验室管理。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网络。加快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继续开展兽医实验室中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完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监督执法监管责任制。加强兽医实验室日常管理和诊断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提升兽医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五、做好《规划》实施和政策研究
(十六)争取《规划》实施支持政策。以《规划》实施为抓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在法制、体制、科技、条件等各方面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完善与《规划》实施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快兽医新科技的推广、示范和应用。
(十七)扎实开展政策调研。重点围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强免疫苗自购企业补贴试点、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区域化管理、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基层防疫档案建设、基层兽医服务需求与供给、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危害影响、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等问题,开展综合性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