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兽医系统要继续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以加快贯彻落实《临沂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中心,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和基础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为保障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市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
(一)科学谋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贯彻落实《规划》,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口蹄疫、禽流感、布病防治计划和猪瘟等 6个动物传染病防治指导意见,有序推动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抓好优先防治病种的免疫和监测。重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制定实施2013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继续实施规模饲养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严格落实每月补免日制度,及时做好免疫效果分析评估,确保免疫质量。推进强免疫苗自购备案企业补贴试点工作,落实防疫责任。制定实施2013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做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对口蹄疫、禽流感优先病种进行病原学摸底,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
流行状况。持续开展马鼻疽、马传贫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疫情测报站、兽医实验室、动物诊疗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各级动物疫情测报网络作用,保证疫情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储备管理,做好应急值守,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三)继续强化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牛羊布病防治,强化牲畜定期检测,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狂犬病防治,根据国家防治要求,及时制定全市防治计划。奶牛结核病防治,做好监测、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种畜禽场关键疫病净化。实施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定期实施动物健康评估,从源头抓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重点组织做好种畜禽关键疫病净化工作,持续监测主要垂直传播疫病。
(五)大力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坚持“内防外堵”,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重点强化边境地区和关键环节的监测、巡查,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传入。
(六)统筹做好常见多发病防控。根据国家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免疫指导方案,指导全市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加强防疫宣传,指导养殖场(户)综合运用免疫、消毒等措施,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降低动物发病率、死亡率。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七)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养殖企业的日常监管。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建立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机制,对管理相对人实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促进科学监管。组织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屠宰检疫技术竞赛活动,促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人员、监管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屠宰检疫规程。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提高出证效率。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项目建设与验收。
(八)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在部分畜牧业比较发达、防疫基础条件好的动物疫病防治优势县区,根据工作需要建设无疫区;在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程度较高的县区,加快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九)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管理,强化信息采集、上传和查询工作。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推进追溯体系和市级数据中心建设。
(十)强化收购贩运和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加大收购贩运和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整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和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违法行为。组织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培训工作。
三、兽医队伍管理
(十一)加强兽医机构队伍管理。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兽医医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兽医队伍信息系统管理,提高兽医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官方兽医制度建设,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组织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继续推进兽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执业行为,实行动物诊疗许可信息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十三)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建立健全以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兽医站、村级防疫员、执业兽医为窗口,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严格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加强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兽医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
四、做好《规划》实施和政策研究
(十四)争取《规划》实施支持政策。以《规划》实施为抓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在法制、体制、科技、条件等各方面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完善与《规划》实施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快兽医新科技的推广、示范和应用。强化兽医投入保障,结合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积极做好全市2013年动物防疫体系投资计划申请、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十五)扎实开展政策调研。重点围绕强免疫苗自购企业补贴试点、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区域化管理、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基层防疫档案建设、基层兽医服务需求与供给、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危害影响、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等问题,开展综合性调研。